今年冬天雪下得早,天也冷得早。北风一吹,吹得人心里直发颤。
锦衾本来就是稀罕物,贵,还不好买。
上个月李昌明去县城送肉,在锦绣坊见到了这物件,是大户人家给女儿当嫁妆用,料子好,绣工也精湛。
要价也是相当得高——八十八两!
就那床铺盖,足足要八十八两银,据说是十几个绣娘赶工赶了三个多月才赶出来,费时费力,自然价高。何况里头充填的绵花更是珍贵罕见,听闻是色目商人弄来的新货。
如今他看王二愣子从顾庄买回来的衾被,愣是没比那八十八两的差太多,甚至,他觉得王二愣子这一床要更厚实些,但他才花了多少钱?几百文而已。
“早知道……”
早知道他就不那么急。
他要是先和顾记做一阵子生意,等他买了衾被再断开联系,想必‘一见仙’这头儿,也不会等不得。
现在却是已晚,他可不敢得罪李子俊,别人不知,那日他却是亲眼看见李子俊和一个锦衣华服的小公子说话,马县丞见了那小公子,连句话都不敢说,唯唯诺诺的,显然那是个他们根本惹不起的贵人。
他已经签了契书,答应不把家里的猪肉往顾记送,若是违约,李公子寻个由头就能弄死他。
他这些年靠卖猪肉,娶了婆娘生了孩子,家里也盖起了石头的新房子,小日子美得很,可不敢轻易冒险。
不过他好歹赚了钱,不去想也不就不大肉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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