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隋烟不是猎杀者,但她是个神经病,于茗看出来了,但于茗最不怕神经病,再神经还能有凌楚神经?
“她留给我,我要切、碎她,一块,一块,喂我的狗。”
隋烟指着于茗,然后她又笑道:“他也留给我,别杀,我要他做我的男人。”
她指的是明信,她是疯,可是她喜欢好看的男人,明信符合她的喜好。
于茗看着隋烟,隋烟想杀了她,还想抢她的男人,可以,问问她手里的刀。
“她,我来。”
于茗只说了三个字,她亲自对付隋烟,她要看看这个女人到底有多疯,多厉害。
众人点头,没替于茗担心,其实于茗心理和正常人也是不一样的,不然你以为她凭什么能吸引凌楚这疯子?不然你以为她凭什么那么聪明,能想到别人想不到的?
那是因为于茗的思维和正常人不一样。
于茗和隋烟对上,其余的人也都挥刀开打,于茗知道隋烟的手下沾染了不少人的鲜血,他们并不无辜,所以死有余辜。
姓连的和隋烟一丘之貉,他只想掌握这个别墅区,不考虑普通人的生死,他们是想灭杀其他人的。
所以大家动手都没客气。
于茗一出手就知道隋烟的身手是不错,但比不上她,更别提和杨儒比了。
这女人靠的是狠,是神经,才让人怕她。
可狠?
她于茗最不怕疼,不怕狠。
隋烟是那种你砍她一刀,她笑着要捅你一下,在不就咬你一块肉下来,这样的人,很多人会害怕,会觉得她疯,不愿意和这样的人做对手,可于茗最不怕这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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