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把那杆要留下的枪放到后房的棚上,以防被派出所搜去,然后背上那个装着火药、钢珠儿和矿灯的大帆布袋子,夹着那杆需要上交的土装,贼一样溜出了村子,他不敢把枪扛在肩上,那样走在路上目标太大。
他要在自己和这杆枪分别的最后一刻出去再打一次猎,无论打住打不住也算是物尽其用了。
他出了村,走了一段路程才把矿灯戴在头上,然后又把矿灯开关拧开。
来到山坡上,他看见东面和西面的山上都有矿灯的光柱在晃动,近几年来好耍枪的人都是头上戴个矿灯在晚上的时候到山上打野味,一个晚上,这一道山上都会出现七八个这样的人,山上的野味也是很少见了,坷垃清楚,都是让他这号儿人给打死了。
那时,坷垃想,这些人都是明天要交枪的,都是趁这个仅有的一个晚上出来再过一把瘾。忽然他听见离他最近那矿灯处有人给他打招呼:“伙计,斗住没有?”
“没有,山上这些东西都越来越少了,一个晚上都见不到一个了”,他连忙回答。
“就是呀,过来吧,打不住去球,来喷喷话儿,吸颗烟”。“物以类聚,人与群分”,一类的人都是有感情的,他这时都不说打野味的事了,他加快了脚步向那人走去。他不是为了吸那颗烟,他是想和同伙儿诉一诉心中的郁闷,交流一下派出所收他们枪的心情,寻求一点自我的安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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