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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十章,枪毙野兔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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坷垃那一杆“土装”春夏秋冬都不离他的手,他用土装打树上的鸟,山上的兔子或獾,但往往打不准,那动物总是在他的枪口下逃跑,有时,他便让他的狗去撵那些地上的动物。

每当我们看见坷垃扛着枪,就象看见了电影里的英雄,总不声不响地尾随他走一段路程。

坷垃的外号叫“倔子”。意思是说他的脾气可赖,凡是遇着不顺心的事,他都坚持自己的主见,若别人顺从他了,他便扬长而去,心满意足;若是别人不顺从他了,他便随手掂住啥是啥,跟人拼命,同时五官扭曲着嘴里骂着脏话······。但他这“倔”,只对苏家屯的一般老百姓。对康大功或者是薛老喜,则是百依百顺,一幅“小孩子”的嘴脸。又因为他有枪,他会打枪,康大功就让他有了一个特殊的身份,让他常年给队里看庄稼和桃园。在当时的农村,这是一种人人羡慕的职业,社员们做的活计他是不参加的。

那时的麦天,全队劳力几十个人都集中在一块儿地里,从四面围住一块儿麦子割麦,当人们越聚越近,麦子的范围越来越小,这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个奇迹,那一块儿麦地里藏着的野兔子就会因活动空间的变小突然爆发“突围”而上窜下蹦,人们便会不顾一切的围追堵截。

这时,坷垃总是远远地站在一边,手持那杆“土装”做射击状,若哪一只野兔子冲出了包围,他就大声嚷嚷:“不要撵了,不要撵了,叫我用枪打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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