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色笼罩着山谷,小店陷入沉静。
灶火上的大铁锅咕噜咕噜地煮着牛肉。
一个面相和蔼的男人俨然这里真正的主人,动作娴熟地将煮好的牛肉捞出来,用腰间的绣春刀切成薄片。
这把刀不久前刚杀过人,沾过鲜血。
三人端正的围着饭桌坐着,乖巧得如同家中的小辈,正等着长辈分食。
“林成这小子跑得比兔子还快,我们这么多人撵都撵不上。”其中一个人说道。
“当然心急,姐夫死了,忙着回家奔丧嘛。”坐在桌边的另一个男人喝了一口热酒,往嘴里塞进一大片牛肉。
“李家这次又要办丧事了。”
这几代下来,李家死的人还少嘛,安葬之地快成了一个小山丘了。
说到这里,三人相视一眼,不约而同地笑起来。
当锦衣卫久了,也养成了他们不同于其他人的特殊的喜好,要说他们最喜欢的事,就是看别人家倒霉。
谁遇见他们,谁倒霉。
李总兵没有遇见他们,这是他运气不好。
男人拿起一块切得薄薄的牛肉,对着灯光看了看,他嘴角含笑,带着浅浅梨涡,对自己的刀工很满意。
他把这块牛肉放进嘴里,嚼了嚼,“林成走到哪里了?”
霍三爷突然问话,坐在桌边的男人连忙将来不及细细品尝的牛肉咽下去。
“已经出了岭南了。”他含糊不清地答道。
“他脚程够快的,我都快忘了他是什么出身。”霍三爷和气地说道,“给我向北继续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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