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振和明德本来埋伏在必经之路制高点,撤离的时候,伺机而动。
哪想,被一群蝙蝠突袭。
两人吓了一跳,好在有师墨的提醒,很快反应过来,挥刀斩杀。别说,刀比枪好使多了。
一枪只能打一只,这玩意邪门,有时候一枪还打不死。
这刀下去就利索了,只要蝙蝠密度够,十只二十只都能跟劈豆腐似得劈开。
“这玩意的血是绿色的,果然有毒。”王振手里的刀比其他兄弟的都大,都沉,每挥一下,手臂上的腱子肉,鼓得跟石头似得。
大冷的天,就穿一件小背心,就动这么一会功夫,浑身都在冒热气。
看着一刀下去,绿血狂飙的蝙蝠,淬了一口。
他们走南闯北,刀口上舔血,见了不少稀奇古怪的事,见蝙蝠血是绿色的还是头一遭。
果然,有什么血族狼族的地方,都不怎么正常。
明德穿得不厚,但也不薄,他身形较小,便于狙击埋伏。
看了眼莽汉王振,有那点嫌弃,“你悠着点,狐狸说了,这玩意的血有腐蚀性,你那一身糙皮不一定承受得住,嫂子给的衣服你穿没穿?”
王振瘪瘪嘴,一点不惧,闷骚货是嫉妒他肌肉结实呢。“穿着呢,操心你自己吧。”师墨给的天蚕丝衣甲穿身上,融于皮肤,完全看不出来。
莽汉虽糙,但也不是真无脑,他也想多活几年呢。
明德也懒得搭理四肢发达的蠢熊,百十只蝙蝠,很快在两人暗自较劲下,被斩杀殆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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