赶集真的是件非常急的事情。
要早去,而且还要抢一个好的摊位!
一大清早,景书便抱着自己小箩筐,推着车子站在门口。
付以昨晚洗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澡,也不知道给搓退一层皮没有。
不过今天早上看见少年时,他身上干干净净,还散发着沐浴露的香味,看样子真的是下狠手洗了。
精致瓷白的小脸上面无表情,在看见景书后,还闪过一丝厌恶的情绪。
景书嘿嘿一笑,不甚在意,接着给少年安排任务,“早饭给你留在桌子上了,吃完后记得刷碗,我中午回来,你家在好好喂猪,喂完猪后还要给院子后面的蔬菜施肥,咳咳,小肥坑……就是你昨天晚上掉进去的那个!”
付以:“……”
如果眼神能杀人,也许景书已经死了八百次了。
景书交代完,推着小车笑呵呵地走了,今天她要把准备的肉全部卖完,一天下来能赚个一千多块。
倒不是这能有那么多人买,而是她一个有钱的小弟每次赶集时都喜欢包下她的猪肉。
那小弟名叫庞文,是村里最有钱人家的儿子,他们家做的是承包商工作,每年都能收入将近五十万,这这对于农村小户来说,已经很多了。
现在是早上六点半,夏季天空亮的很早,景书推着车一到赶集专用的大路上时,便遇到了几个同样推着车的大妈。
村里人基本上互相认识,见着面也总会非常和善的打声招呼,然而,今天不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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